2007年12月16日 星期日

賞析:九歌·大司命

《大司命》是祭大司命之神的歌舞辞。王夫之《楚辞通释》说:“大司命统司人之生死,而少司命则司人子嗣之有无。以其所司者婴稚,故曰少;大,则统摄之辞也。”其说甚是。篇中大司命唱词曰“何寿夭兮在予”,已说得明明白白。“大司命”、“司命”早见于金文、楚简。《齐侯壶》:“辞誓于大辞(司)命,用两璧、两壶、八鼎。”江陵望山一号墓出土竹简上有“大水、句(后)土、司命”;江陵天星观一号墓出土竹简上有“司命”、“司祸”、“地宇”、“云君”、“大水”、“东城夫人”等,皆楚人所祀。

《大司命》和《少司命》都表现出恋爱的意思。人类在进入男权社会以后,除个别由原始社会遗留下来的神(如女娲、西王母),及同妇女有直接关系的神只(如送子娘娘)之外,其余都是男性的。所以,按常情大司命是男性神。诗中大司命唱词中表现出的那种威灵显赫、声震八荒的气概,也证明是男性神。司子嗣的少司命则是女性神(详下篇)。清陈本礼《屈辞精义》云:“前《湘君》、《湘夫人》两篇章法蝉递而下,分为两篇,合之实为一篇也。此篇《大司命》、《少司命》两篇并序,则合传之体也。”则大司命、少司命应是一对,相互间有爱恋之情。在儒生和礼官看来,神是庄严神圣的,广大人民群众却只能根据自己的生活去设想神。所以朱熹《楚辞辩证上》云:“楚俗祠祭之歌,今不可得而闻矣。然计其间,或以阴巫下阳鬼,或以阳主接阴鬼,则其辞之亵慢淫荒,当有不可道者。”《集注》在《湘君》篇下题解云:“此篇盖为男主事阴神之词,故其情意曲折尤多。”《大司命》篇中的对唱,是充当大司命的灵子同娱神的女巫的对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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